时间:2024-06-24人气: 作者:佚名
“小学午休收费是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是教育乱收费。考虑到我市近年来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的实际情况,决定停止午休收费。全市有条件提供午休托管服务的公立小学,不再收取管理费。”26日,在珠海市金湾区第一小学“每天收取1元午休费”事件被曝光后,珠海市教育局终于作出上述回应。
近日,金湾一小一名学生家长在网上透露,由于住得离家较远,学校很多学生中午不回家,留在教室写作业或趴在课桌上午睡,学校要求他们每天缴纳1元“午休费”。虽然不少家长对此不满,但“怕投诉惹怒学校,又不一定让孩子中午留在教室,只好忍着”。
不过,金湾一小相关负责人否认“乱收费”,称收费是上级批准的。据了解,该校自2010年9月起开始收取“午休费”。一年级学生午休在宿舍楼,每人一张床位,有值班老师;二至六年级学生午休在教室,每层楼有一名老师。金湾区发改局也在线回应称,学校收取学生午休费是有政策的,标准为:在学校安排的专用床位午休,每人每天收费2元;在教室的课桌午休,每人每天收费1元。
“这绝对是违法的教育收费,家长可以拨打教育部监督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教育部一位人士表示。舆论反应更是尖锐,一位老师表示,工作多年,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收费。网友“Amberkeynes”质疑:“老师在校管理学生,难道不是学校的义务和责任吗?‘午休费’莫名其妙!”
金湾一小并非首家收取所谓“午休费”的学校。去年9月,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明达小学被曝对部分学生收取每人每学期150元的午休费。“学校向物价部门申请,但未获批准就开始收费,因此接到投诉。”该校校长室一名老师称,由于教育局等主管部门介入,当时已退还了费用,至今未再收取“午休费”。
射阳县物价局一位科长介绍,明达小学收取的150元中,100元是未经批准的“午餐住宿费”,50元是经批准的提供床位服务费。据悉,公立学校已经不存在此类费用,但明达学校是民办学校,可以按政策收取。“学校已将收取的100元‘午餐住宿费’退还。”
“这个收费很不合理。”射阳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叶丛书说。江苏省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学校收取的所有费用都必须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否则就是违法的。无论是“午休费”还是“午间住宿费”,江苏省物价局从来没有批准过。
事实上,教育主管部门近年来反复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乱收费,但以各种借口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据知情人士透露,在一些城镇和农村,不少小学特别是民办小学仍存在不同程度的乱收费现象,给学生和家长带来沉重的负担。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一些学校为了弥补投入不足,采取了一些“变通”的方法,主管部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建议尽快建立完备的收费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比如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在收费决策过程中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