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6人气: 作者:佚名
现将2023-2024学年福州市优秀教育人才(融博汇)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面向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
1. 医生。
2.硕士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建设学科硕士生;一流学科建设师范院校硕士生;海外知名大学、中科院大学及国家级科研机构硕士生。
3.本科生:国家计划建设一流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国家计划建设一流学科的大学的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教育专业本科生。
注:一流大学名单请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详见附件4);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请见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第二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详见附件5)。海外知名大学毕业生指在最新的三个国际公认的世界大学排名(ARWU、QS、THE)中排名前100名(其中一个即可)的海外大学毕业生。
此次招聘对象不包括抚州市(含县区)教师,其他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考同意书》或《离职证明》等选聘时出具的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满18岁;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质和工作能力。
(二)不准报考或被取消考试、就业资格的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严重违反招考(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止报考期间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公务员(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7.入职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的规定建立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详见附表,带“★”字样的岗位,面试需通过指定技能或操作测试。
2.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出生);硕士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出生);博士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出生)。福州市对安排担任行政职务的博士生配偶年龄要求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3.学历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
4.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符合本批公告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须自报名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辞退。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2日中午12点。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扫描本公告附件报名二维码或登录网站(:922/jszp/)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名。
5.报名资格网上初审
请各报名人员于11月10日至12日15:00前将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关注报名系统资格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疑义的人员请于11月13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申诉通道进行申诉或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提交补充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填写《报名承诺书》(详见报名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系统下载《面试考核通知书》。
六、招募方式
1. 第一类:直接评估招聘
1、招聘岗位:本公告附件所列所有职位。
2、招生范围:博士研究生;部属师范院校公派师范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本科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
3.现场资格审查:自应聘人员通过网上初次资格审查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之日,用人学校完成资格审查。
4.考核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4日17:00。
5.考核方式: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于11月16日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第二类:面试考核、双向选择招聘
1.招聘岗位:本公告附件所列岗位减去第一类直接考核对象对应岗位,具体岗位信息将与第一类人选名单同时公布。
2、招聘范围:除直接考核录用人员外的全体应聘人员。
3.面试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审核地点:福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进行现场审核,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面试,但需提供手写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人数与录取名额比例不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计报名截止后两周内完成)。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教学摘录、专家答疑等,面试材料为对应年级(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专题材料。教研员岗位面试内容另行通知。考生现场准备的教学计划、教学步骤等不予评分。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考核及格分数为70分,不达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不设小组面试的岗位,现场公布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因应聘人数较多而需小组面试的岗位,现场公布的成绩需按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以得出最终面试成绩。
各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面试现场公布的该职位所有候选人分数平均分÷面试现场公布的该面试组候选人分数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面试现场公布的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面试最终成绩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6.双向选拔方式:按岗位需求数量等额确定双向选拔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入围人选须在面试结果公布后到达指定地点,与用人单位见面,通过双向选拔确定意向招聘结果。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7、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和考核组织方式如因特殊原因发生变化,将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备考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备考培训班。
七、就业规定
1、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和岗前培训,体检合格、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检。复检仅限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工作人员岗位试用期为一年,职员岗位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工作人员进入职业见习期(职业初期),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按相应岗位任职条件(或竞争性方案)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1)以虚报、瞒报、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按岗位报名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文件)或相关证件(文件)经审查不合格的;(3)体检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未按时报送档案或档案审核、检查不合格的;(5)已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派师范生、来自福建省外,未按时向原所在省和调入省(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5.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在2024年9月1日前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发生变更,应聘人员应于变更后三天内告知福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
6、拟聘员工正式到职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16日。
8. 其他注意事项
1.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分别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2.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广播电视大学等)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可认证。
3. 已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证书信息原则上应能在中国教育网()上查询认证。
4.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上查询认证。
5.报考辅修专业的申请者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纳入国家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证书,辅修专业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查询。
6.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招聘指南(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人员(相关岗位详见本公告附件)可以报考。博士研究生和留学生专业要求按相似原则确定。
7、对于境内与国外合作办学并取得境内学位的院校,应以境内院校毕业生身份申请,境内院校应出具相应证明。对于境内与国外合作办学并取得国外学位的院校,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合作办学学位评估意见》或《合作办学学位证明》。
8、应聘人员可以符合条件的最低学历申请相应职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职位备注中注明“我以××学历申请该职位”。
9.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后附有某一个学科或方向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如毕业证明中专业名称已明确写明“某一个学科或方向”,则无需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本公告中“月、日”格式的时间均为2023年。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76761。
福州市教育局
2023 年 10 月 31 日
附录:
1.2023-2024学年福州市卓越教育人才(荣博汇)招聘岗位计划
2.申请人须提交的相关注册材料
3.《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一流大学”名单
4.教育部2022年第二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
5.福州市教育人才引进政策
6.优秀教育人才招聘(融博汇)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