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4人气: 作者:佚名
为落实教育强国战略,完善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大学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的高素质教师,探索中国特色基础教育教师培养新模式,教育部将于2023年开始实施国家级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我校作为首批试点高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级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师发[2023]5号)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启动“国优计划”特级硕士生的招收选拔工作。
一、“国英计划”简介
自2023年起,国家将支持以“双一流”大学为代表的高水平大学选派专业表现优异、热爱教学工作的学生作为“国英计划”研究生,在加强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不少于26个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英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来任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质优良、教学基础扎实的优秀教师。
二、招生对象和选拔办法
选拔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有教书育人精神、专业功底扎实、科学素养突出的理工科专业学生。选拔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一)推荐评选
符合高校推荐条件的2024届理工科本科毕业生,可自愿报考我校“国优计划”研究生项目,经学院推荐考核合格后,在招生名额内择优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
(二)研究生复选
重庆大学全日制理工科硕士生将按照“优中选优、从严治学”的原则,通过面试、教学能力评估、专业课成绩等综合评定,择优入选“国家卓越计划”。
三、报名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守纪律、法律;
(三)诚实守信,学风良好,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具备教学潜力,愿意从事基础教育工作。
(六)通过“推荐选拔”方式报名的申请人,须符合免试研究生入学条件;通过“在校研究生二次选拔”方式报名的申请人,须符合重庆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另行发布)。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计划招生45名,招生计划规模可根据生源规模和质量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为重庆大学理工科类招生专业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详见附件)。
五、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推荐评选
1. 申请程序
自2023年9月20日8时起,凡符合以上录取条件、愿意报考我校“国家卓越计划”的人员,请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如实填写全部信息并提交。
报名时需在系统中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① 本科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③如有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过的学术论文,请提供扫描件。
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审核报名信息,请同学们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进度,并关注学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
二、考核时间及要求
“国家卓越计划”研究生选拔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见《XXXX学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信息公告)。
面试考核按照“国英计划”培养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科学精神、教学潜力以及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外语水平、综合能力、兴趣与意愿等。面试考核分数按满分计算(分数具体计算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面试综合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教学潜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拟录取
对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质、教学潜力等考核合格者,根据面试考核综合结果进行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英计划”录取人选名单。
凡通过全部考核,但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作为“国家卓越计划”研究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项目对应专业的面试考核,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评选为推荐硕士生。
教学潜力考核不合格、其他考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其他计划对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评选为推荐硕士生。
(二)复选
当前研究生第二轮选拔办法将另行公布。
6.训练模型
(一)课程学习
1.本学科研究生课程学习(专业)
按照所在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在本科最后一年或者研究生培养期间完成规定课程。
2. 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学习
与具有教育类学科A类的师范大学合作,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技史等专业不少于18个学分,教育实践课程不少于8个学分。
“国家卓越计划”保送研究生可在本科最后一年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前修读教师教育模块课程或参加教育实践。
参加研究生教学团队的国家卓越计划研究生,其教学实践活动计入国家卓越计划研究生教育实践学分。
“国家卓越计划”研究生本科学习期间选修教师教育课程所获得的学分,计入“国家卓越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的学分。
(二)教育实践指导
实行“双导师制”,由学校教师与优质中小学高水平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加强师范生专业素质和基本教学技能的培养。
3. 论文指导
1.本学科(专业)学位论文指导意见
学校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按照研究生培养要求对本学科(专业)“国家卓越计划”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指导。
2. 教育硕士论文指导
由学校、师范院校、中小学组成导师队伍,实行校内导师、兼职导师(师范院校)、实习导师(优质中小学)“三导师制”,为“国家卓越计划”研究生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指导。
七、激励政策
1.教师资格豁免认证
“国优计划”毕业生享受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考)改革政策,修满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毕业生可参照教育专业毕业生免考有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 支持专业发展
学校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推动落实“国英计划”关于教学奖励的有关规定,建立教学研究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持续给予支持。为每一名“国英计划”毕业的研究生制定5年专业发展支持计划;开辟教学服务“绿色通道”,支持“国英计划”教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取得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完成或被认定完成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教育实践)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毕业时还可获得教育硕士学位。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方案设计报告等。
九、其他事项
1.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4年研究生推荐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国家、重庆市有关文件,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