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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5人气: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赣教基字【2024】12号)、《九江市2024年中小学生招生实施意见》(九中招委字【2024】1号),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24年中小学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经商人员子女)都能就近入读公办学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提前招生、选拔招生或者以其他形式变相招生。

(二)坚持学校规范管理。新生分班要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确保平行班间学位数量、师资配置、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不得以举办奥林匹克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快慢班,不得以举办此类班为名组织招生考试、收费。

(三)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群体困难、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报名

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招生“一次过高效”实施方案》(赣教办【2024】4号)要求,自2024年起,九江市将进一步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录取服务平台——“九江义务教育智慧招生数字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一律通过赣府通“一次过高效”特区“招生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学位安排。

1. 小学生报名条件及方式

1.报名基本条件。凡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均须依法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入学校就读。具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流动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感辅通“高效一站式服务”专区报名。有听力障碍、智力障碍或需要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自行申请入读特殊教育学校;患有自闭症、发育迟缓的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应急康复中心就读;肢体残疾等适龄残疾儿童可与其他学生一起上课。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审查同意后,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批准,缓刑缓刑情节消除后,按规定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军人子女。具体规定参见《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惠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政[2022]302号)。

3.公安英雄烈士和因公牺牲、负伤的公安警察子女。按照《江西省公安英雄烈士和因公牺牲、负伤的公安警察子女优先教育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4.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负伤的人民警察子女。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负伤人民警察子女优先教育实施细则》(赣司任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具体规定参见《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优先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急[2019]49号)。

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牺牲的一线医务人员,被认定为烈士的子女,入学、晋升等方面享受公安烈士子女优惠政策。

7、高层次人才子女、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按照《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九开社发字[2024]48号)具体规定执行。

8.房屋征收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16〕1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迁出原地后,可以选择继续按被征收时原入学方式入学,也可以就近到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入学。”

(二)初一招生:招生按九江市中学招生委员会《九江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三)具体工作安排

1.2024年6月中下旬,制定《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并在区网站和“九江留学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召开招生工作专题会议。

2.2024年7月1日至5日,进行第一次“幼儿园至小学”信息征集。

3.2024年7月25日至31日,进行第二轮“幼儿园至小学”信息征集。

3.2024年8月1日至7日,各校对区内各类优惠人员子女、农民工子女以及其他需要在我区就读的人员子女学校剩余入学名额,统筹安排入学。

4.自2024年8月16日起,按区内学校剩余学额情况对转校学生进行注册、审核并办理转学手续。

5.2024年8月底前,完成最后招生工作。

四、招生计划

小学招生计划按照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保证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结合各校设计的教学规模,全区各校2024年计划招收一年级66个班。其中,合湖学校13所(校本部12所、刘家塘校区1所);双语实验学校17所(重庆路校区14所、中环路校区3所);西林学校3所;兴中学校6所;宾兴小学3所;薛州小学3所;延勋学校7所;钢城一小6所;钢城二小8所(校本部6所、长河校区1所、百花寺校区1所)。请各校严格按计划招生,班级规模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 出现符合招生计划超额招生情况的,应及时向区社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补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超额招生。

五、相关规定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涉及面广的工作,事关教育公平、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招生纪律,审批招生计划。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服务。

1.推行“阳光招生”。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不断完善教育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服务,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公布举报热线,畅通受理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密切关注招生相关舆情,审慎开展风险评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2.落实“九项禁止”。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跨地区违规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违规办理入学后转学;严禁公办学校联合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自行组织或者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或者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除学费、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者签署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争夺生源;严禁招收已经考上中职的学生;严禁借调招生、将学生与学籍分开、未经学籍直接招生; 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3.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落实《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赣教规〔2022〕8号),201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未成年学生不予办理全国电子学籍登记。新生入学时,应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查询是否已入学,防止重复入学、重复入学。春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校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变更、转学手续,确保“人名一致”。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未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私自择校的学生,不得办理学籍登记或转学。 严禁违规办理转学、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用。

4.实行均衡分班。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管理,不得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考核、“暗测”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招收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不得以考试为由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非重点班;不得以升学为目的,改组非起点年级,如设立强化班、尖子班、进修班等。

5、做好农民工子女保障工作。坚持“两个重点、两个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按照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教发[2015]110号)有关规定办理。(两个重点:重点抓好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个纳入: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纳入资金支持范围)

六、其他事项

1.合法永久居住证须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证件性质及用途须为住宅。认定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购房合同需通过当地房屋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在线签订登记,房产性质及用途须为住宅(校舍紧张的学区交房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商业楼、工业楼、写字楼、阁楼、地下室、车库等非住宅房屋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依据。多人持有住房权的,法定监护人与学生本人住房权须高于51%(含51%)。居住证及房屋租赁登记(通过当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未及时办理居住证的,区社发局将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协调入学。

2.2024年入学的小学学生,中心城区(旬阳区、经济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下同)的一处房产,4年内(计算时间限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的6月30日,下同)只能作为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立小学的依据。中心城区的一处房产3年内仍可作为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立初中的依据。在学阶段,若有其他家庭以该房产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立义务教育的依据,区社发局将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幼儿园至小学义务教育学额,九江市考试中心将统筹安排小学至初中的义务教育学额。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我区城区学校之间转学。外县(区)学生因户口迁移或其他原因需转入我区小学、初中就读的,应持学生登记表、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合法常住户口等证明材料,与公布的服务区学校联系入学。学校有空余学额的,不得拒绝接收。转学人数超过空余学额的,按户口迁移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直至满员(每班不超过规定人数)。其余适龄儿童、少年由区社发局安排到其他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四、义务教育学校要坚决落实“三个统一”,即:一所学校不设大班额班、起始年级不新增大班额班、不将学生转入大班额班。

本文件由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录:

1.九江经济开发区2024年小学生报名点及服务区域

2.九江经济开发区中小学地址及招生电话一览表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4 年 6 月 24 日

附件1

九江经济开发区2024小学新生报名点

及服务区

学校

姓名

服务区

主要包括房地产和住宅区

双语实验学校重庆路校区

1.康宏大道以东、九瑞大道以南、兴业大道以西、八里湖北大道以北;

2.秀峰路以东、浔阳西路以南、泰山路以西、九瑞大道以北;

3.永井湾小区东墙以东、南浔铁路线以​​南、泰山路以西、浔阳西路以北;

4.成都路北延伸段以东,长江南岸以南,泰山路以西,南浔铁路线以​​北。

1、曼城(君逸美筑)、江南府邸、中兴怡景湾、诚盛御庭、银星花园、天逸景城、观澜盛世北区;

2、恒大江湾、井盘湾、建陶小区(原建材厂宿舍)。

3.中式四合院、阳光下的红屋顶、正大安置小区;

4、和文湖1号、和文公馆、一品湾、富和小区、汽车城小区、观澜盛世南区、菱湖春天。

双语实验学校中环路校区

长城路以南、长江大道以西、九瑞大道以北部分。

注:新小学网点布局前,九瑞大道以南、南海路以北、长江大道以西、兴业大道以东区域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可入读双语中环路校区。

荣昌桂花园、龙凯帝景、洪雅新园、洪雅花园、龙湾旗府、旬阳美地、太阳岛小区、矿冶小区、两商一品。

(注:包含的小区有:昌平花园、新悦小区、天逸华庭、长安小区、广裕新丽城、市中公寓、诚盛御景、新桂公馆、国瑞花园、联欣家园、联盛幸福城、城市之光、政和小园、老茶厂宿舍、四中宿舍、职大宿舍、国安宿舍、农校宿舍、东方国际公寓。)

鹤湖学校

洛苏渡社区、柴桑春天社区、新湖社区,位于龙开河路以西、长江大道以东、十里河以北、京九路以南。

柴桑春天(1区、2区、3区、10组)、广汇大厦、柴桑市场、时代之都、河滨花园、世纪花园、德胜小院、布宏花园ABCD栋、长江国际。

鹤湖刘家塘校区

新城区(原汽车工业园区)、刘家塘村。

半山谷、华欣家园、俊逸花园小区。

兴中学校

淳安里社区(浔阳西路以北)、八尾里社区、关牌甲社区、建材社区(泰山路以东)、向阳社区(向阳路以西)、西二路社区(仅含半岛一品)、兴中社区。

阳光城愉景湾、港务局宿舍、贵和社区、望江新园、国豪水岸城、滨江家园、东方塞纳河、冠牌家抽水站、望江天悦、海正绿城、巡城湖锦、恒大龙庭、漓江市场、西园社区、半岛一号、民生看江郡、滨江凯旋城、远洋新园、冠牌家安置小区、恒盛水晶城(恒盛上花园)、两岸一号、国棉一号厂区四区、韩江大厦。

滨兴小学

放马场社区(南京路、北京路、浔阳西路56号、58号、前放马场1号)、月亮湾社区、湘湖社区、淳安里社区(浔阳西路以南部分)。

淳安里安置小区、翰林苑、月亮湾生活小区、前卫路社区、铁路宿舍、八里湖一路社区、象湖新村北区、旬海域、康乐社区、八里湖新村、河西水厂社区、新天地社区、清水湾社区、金天府、新海域、光宇星澜湾、旬阳记忆。

雪州小学

一马路社区、二马路社区、三马路社区、西二路社区(半岛一品除外)、向阳社区(向阳路以东)。

龙熙大厦、金泰花园、龙珠大厦、龙润大厦社区、星辉豪庭、城市华庭、三泰康都、西一路社区、青珠花园、红枫鑫苑社区、田园社区、阳光金城、润景泰、水荫雅苑、城市经典、玉兰花园、有大利社区、丽江花园、大润发、时代天城、中国移动宿舍、向阳园南花园、维也纳春天、宜家家居、维也纳春天。

燕洵学校

1.新开河东岸以东、九瑞大道以南、康宏大道以西、八里湖北大道以北;2.新开河东岸以东、旬阳西路及其延长线以南、秀峰路以西、九瑞大道以北;

3.新开河东堤以东、南浔铁路线以​​南、永靖湾东墙以西、浔阳西路及其延长线以北地区;

4.新开河东岸以东,长江南岸以南,成都路北延伸线以西,南浔铁路线以​​北。

冠天下、建发巴黎福、中汇外滩、亿达蓝湾;

九龙世纪城、燕汛安置小区(一、二、三期)、阳光居、蓝桥世家、中联城;

永靖湾、锦江国际、延勋村1-8组。

西林学校

城南片区(原出口加工区)重建工地、泉塘村、西林村、双塔村、角滩村。

香榭丽舍大道、金峰皇家花园、沈家园、九元路公租房、中安九云府。

钢城市第一小学

新开河东岸以西、石牛路以东、永安岸以南、赛城湖岸以北。包括:城西区(原城西港区)、赛城湖管理处、永安乡、爱国村、官湖村、

综合市场(九瑞新城)。

城西港安置小区一至四期,新华社? 紫月渡,九江阴,民强

金域蓝湾、水韵轩、袁州·九月湾、九瑞新城、融翔·镜湖。

钢城市第二小学

城西区(原城西港区)、爱民村、永安乡、永安村、农科所、大树村、滨江村、新民村。

广隆阳光城、新西兰水果小镇、安永家居社区。

钢城市第二小学长河校区

长河村

钢城第二小学百花寺校区

百花寺村、王家堡村

附件 2

九江经济开发区中小学地址及招生电话一览表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地址

重庆路双语实验学校

校园

小学:

0792-8889010

17779258623

初中:

0792-8886013

17779258678

九江经济开发区重庆路6号

双语中心校区

0792-8889109

19179211131

九江经济开发区中环路1号

鹤湖学校

小学:

0792-8324591

13479251607

初中:

0792-8324592

18000727950

九江经济开发区长江大道360号(柴桑春天小区三区旁)

鹤湖学校

刘家塘校区

0792-8324669

15870826340

13979223528

九江经济开发区十里大道1588号刘家塘村

兴中学校

0792-8107016

19079223190

九江经济开发区玉庙塘3号

滨兴小学

0792-8215853

13707921181

九江经济开发区二马路68号

雪州小学

15079208511

九江经济开发区后卫路2号

燕洵学校

18507020556

防洪广场西侧

西林学校

小学:

15979943945

初中:

15720962059

九江出口加工区北改造地块(105国道旁)

香港城市中学

19179297210

城西港区渝水路与规划三路交叉口

香港城小学

0792-8798617

13507029562

城西港安置区港城第一小学

钢城市第二小学

18720936679

九江经济开发区城西港区港兴路137号

钢城市第二小学

长河校区

18970238091

九江经济开发区永安乡长河村4组

钢城市第二小学

百花寺校区

13767221596

九江经济开发区永安乡百花寺村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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